国家体育总局自剑中心关于发布2016年全国击剑比赛竞赛规程及相关办法的通知
有关省区市体育局竞体处、群体处,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竞体处: 为进一步完善击剑竞赛体系,优化竞赛办法,更加充分地发挥全国击剑比赛在竞技体育、全民健身和项目推广等方面促进项目全面发展的功能,击剑项目在2015年基础上,总结经验、改进问题、扩大成果,对赛季安排进行整体调整,对竞赛规程和积分排名办法等进行了修订。具体通知如下: 一、赛季总体安排 (一)将全国冠军赛赛季调整为每年的10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在2015年基础上,继续纳入“专业”和“大众”、各个年龄段的运动员,并进一步扩大规模,比赛时间安排在8月中下旬暑期,以便于所有运动员参赛; (二)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之前安排2站分站赛,之后安排1站分站赛(列为2016至2017赛季第一站分站赛); (三)全国锦标赛安排在9月份举行,与国际比赛完全错开; (四)全国青年锦标赛安排在10月份举行,与次年的世青赛运动员选拔相结合; (五)将原全国青年集训赛、全国少年赛、全国儿童赛三项赛事并入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分别设为青年组、少年组和儿童组。 二、参赛运动员选拔体系 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将成为旗舰赛事,其参赛运动员将通过各组积分排名选拔产生,其中: (一)成年组参赛运动员将依据成年组积分排名选拔产生,可获得成年组积分排名的比赛包括: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成年组,全国冠军赛分站赛; (二)青年组参赛运动员将依据青年组积分排名选拔产生;为弥补青年组比赛数量不足,将在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之前的两站俱乐部联赛分站赛上增设U19组,并计入青年组积分排名;可获得青年组积分排名的比赛包括: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青年组,俱乐部联赛U19组; (三)少年U16组、儿童U12组、大众17+组将优先依据俱乐部联赛相应年龄组A组比赛积分排名选拔运动员;A组积分排名用尽后,继续使用B组积分排名选拔运动员; (四)少年U14组、儿童U10组将依据俱乐部联赛相应年龄组B组比赛积分排名选拔运动员; (五)全国锦标赛和全国青年锦标赛仍保持相对独立。 三、竞赛规则更新 (一)花剑比赛中,运动员非持剑手的肩部不得超越持剑手的肩部(与国际剑联同步执行); (二)伤停时间:由原来的10分钟缩短为5分钟(提前试行); (三)执行新的广告规则(与国际剑联同步执行); (四)禁止使用螺旋式头线(与国际剑联同步执行); (五)未按照要求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的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 (六)全国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2016-2017赛季第一站全国冠军赛分站赛,与国际剑联同步执行新的佩剑规则: 1. 佩剑双灯间隔时间由现行的120毫秒延长为170毫秒(与国际剑联同步执行); 2.缩短佩剑预备距离,运动员预备时,后脚站在开始线上(与国际剑联同步试行至2016年底); (七)增加关于抗议与申诉程序的内容。 四、《全国击剑比赛积分排名办法》 (一)将“成年组”积分赛事和“青年组”积分赛事分开说明; (二)青年组积分计算方式调整为:全国青年锦标赛 + 全国冠军赛总决赛青年组 + 两站俱乐部联赛分站赛U19组。 五、《青少年运动员骨龄检测与参赛年龄认定办法》 根据全国比赛赛事与组别设置的变化,相应调整了比赛和组别名称。 六、《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测试与参赛资格挂钩办法》 (一)根据全国比赛赛事与组别设置的变化,相应调整了比赛和组别名称; (二)根据青少司有关文件调整考试内容评分比重。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全国击剑比赛竞赛规程 2.中国击剑协会全国击剑比赛积分排名办法 3.青少年运动员骨龄检测与参赛年龄认定办法 4.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测试与参赛资格挂钩办法体育总局自剑中心2016年3月9日 附件3:中国击剑协会青少年运动员骨龄检测与参赛年龄认定办法 为确保青少年击剑比赛公平公正举行,为青少年运动员成长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击剑项目的健康发展,中国击剑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组织开展青少年运动员骨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认定运动员参赛年龄。 一、骨龄检测骨龄是骨骼年龄的简称,借助于骨骼在X光摄像中的特定图像来测定。手腕部集中了大量的长骨、短骨和圆骨,反映了全身骨骼生长和成熟状况,且通过手腕部测定骨龄方法简便、结论准确,因此通常通过拍摄手腕部的X光片,观察手掌指骨、腕骨及桡尺骨下端的骨化中心的发育程度来确定骨龄。 二、检测对象参加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少年组与儿童组比赛的运动员(港澳台及外籍运动员除外)。 三、检测办法 (一)骨龄检测在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少年组与儿童组比赛赛区进行,赛前本协会将在赛区信息公告处张贴须参加骨龄检测的运动员名单。 (二)骨龄数据采集将在赛区符合资质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一般为拍摄运动员非持剑手掌骨X光片,再由骨龄检测专家读取骨龄数值。骨龄数据采集相关经费由运动员自理。 (三)本协会将委派骨龄检测专家赴赛区进行骨龄检测与参赛年龄认定。骨龄检测与参赛年龄认定将遵循《中国人手腕骨发育标准-中华05》。 (四)运动员骨龄检测结果将张贴在赛区信息公告处。 四、参赛年龄认定 (一)如专家读取的骨龄与运动员身份证显示的年龄之间差值不超过2岁(24个月),则运动员身份证显示的年龄即为参赛年龄。 运动员信息将被录入骨龄检测通过人员数据库,之后参赛前不再需要参加骨龄检测。 (二)如专家读取的骨龄与运动员身份证显示的年龄之间差值超过2岁(24个月),则以骨龄测定值取整认定运动员参赛年龄。例如:运动员骨龄测定值为12.X岁,则参赛年龄认定为12岁。 如认定参赛年龄超过所报名组别年龄限制,则运动员不得参加该组别的比赛。如认定参赛年龄符合较高年龄组别限制条件,则可参加较高年龄组别的比赛。如认定参赛年龄超出比赛所有组别年龄限制,则运动员不可参加当场比赛;本协会与比赛组委会不负责向运动员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参赛费用损失。 运动员信息不录入骨龄检测通过人员数据库,之后参赛前可再次参加骨龄检测并进行参赛年龄的重新认定。 五、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与修订权归中国击剑协会。 (二)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4:中国击剑协会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测试与参赛资格挂钩办法 根据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体青字[2012]77号)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青少年运动员赛前文化测试工作,促进青少年运动员全面发展,制定此办法。 一、文化测试本办法所称的赛前文化测试,是指在本协会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击剑比赛赛前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开展的文化测试工作。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是赛前文化测试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测试工作标准与要求以及指导检查测试工作;被委托考务工作协作单位(南京体育学院)负责试题编写抽取、测试结果反馈以及考务工作的对接与落实;本协会及比赛组委会负责测试场地安排、参测运动员、监考老师等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参加人员参加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少年U14组比赛的运动员(港澳台及外籍运动员除外)。 三、测试办法 (一)文化测试在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少年U14组比赛赛区进行,赛前本协会将在赛区信息公告处张贴文化测试有关安排。 (二)考试办法 1. 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正式比赛前一天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具体测试地点在赛区公布。 2.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专项常识。 3. 考试范围和难度: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以人教版教材为范本,难度适中。 4. 试卷分值: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语文满分40分、数学满分30分、体育专项常识满分20分、英语满分10分。 (三)运动员文化测试结果将张贴在赛区信息公告处。 四、参赛资格挂钩办法 (一)如文化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不满60分)超过总参赛人数的5%,则按参赛总人数5%的比例进行末位淘汰;如文化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人数不足总参赛人数的5%,则按实际人数淘汰。 (二)在文化测试中被淘汰的运动员不得参赛。本协会与比赛组委会不负责向运动员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参赛费用损失。 (三)不参加赛前文化测试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在文化测试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运动员不得参赛,并将依据《中国击剑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做出进一步处理。 五、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与修订权归中国击剑协会。 (二)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备注:
最近更新:
2019.06.24